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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总切实发挥工会在“大调解”中的维权作用

日期:2010年1月19日   来源:四川省总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精神,发挥大调解在预防、减少和化解劳动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中,绵阳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的优势,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制度等方面狠下功夫,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在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构建大调解工作体制中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为工会调解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绵阳市总工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一是成立了市总工会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市总中层干部按事项各负其责,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制定了《绵阳市总工会处置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和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三是明确了大调解工作由法律信访部具体承办,落实了专职人员,保障了办公经费,配备了办公设备。

       二、预防为主,防调结合,四项制度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绵阳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方针,不断健全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和拓展这些制度整体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的功能,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劳动争议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目前,绵阳市用人单位已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025个,专职调解员614人,兼职调解员3021人。全市277个乡镇,392个社区,已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633个,达到95%。全市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为工会调解融入大调解体系打下了良好组织基础。

    切实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企业工会主席作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对出现的劳动争议,主动协商沟通,积极调解,使相当一部分矛盾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得到妥善处理。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工会组织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整合调解资源,采取两项措施,在大调解中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一)依靠调解体系积极化解信访案件

      绵阳市总先后制定了《绵阳市总工会关于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绵阳市总工会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维稳工作》等文件。要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做到工作规范,预案措施得力;建立和实施干部下访制度,集中下访。建立劳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联合劳动社保、工商联等部门,深入到企业排查劳资纠纷,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09年全年,绵阳市总共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158次,涉及312人,结案率100%;接听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527个,办结率100%;办理市长公开电话、网上信访批办件3次,办结率100%;办理省总、市委领导督办、转办6件,结案率100%。各县(市、区)总工会共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170次,涉及493人。全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了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稳定工作。

    (二)借助司法力量,创新工会调解形式

    将劳动争议纳入法律援助工作中。今年,市总工会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由8位律师组成的绵阳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并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法律援助和法院审理工作中,整合了调解资源,提高了调解效力。

 

         编辑  黄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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