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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共同约定行动”总结

日期:2009年4月24日   来源:四川省总工会

 

绵阳市总工会

 

为大力推动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加速我市企业工资协议签订工作的开展,加快建立企业内部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和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发展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根据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川工发〔200898号)文件精神,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制发了《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 行动的通知》(绵工发[2008]77号),并于20081222日至2009331日期间,与企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统一组织开展了以“要约协商、工资共决”为主题的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集中一百天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攻坚战,确保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确定的工资协商“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

截止目前,我市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已圆满结束,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373家,覆盖职工171544人。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签订144家,签订率90%;非公有制企业1070家,签订率达66%,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此次行动的推进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任务、制定措施,积极推进“百日攻坚”行动

1、加大重视力度,明确工作任务。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广大企业经营者和工会干部的认识,使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市总工会、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企业家联合会高度重视,于20081223 联合举行了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仪式,针对此次行动的主题、指导思想、具体要求进行了部署和动员。明确了加强指导、提高认识、规范签订的工作任务和力争两年实现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和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工资协议签订率分别达到90%75%

2、详细安排部署,落实重要举措。为保证“百日攻坚”行动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总工会采取了多项推进措施。一是制发《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有关部门问题的通知》(绵工发[2009]24号),对市总机关各部门对口联系、指导帮助市直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作的任务进行了明确划分,由各部门负责人牵头负责落实完成;二是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市总对县市区工会和市直开发园区工会、市直产业工会和企业工会的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否决条件之一;三是明确奖励措施,在今年的经费预算中,设立“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

3、建立指导员队伍,强化宣传培训。为强化市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从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其作用。227 ,市总工会成功举办了工资集体协商知识培训班,邀请省总工会民管部陈黎部长就工资集体协商的概念及定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重点讲解和指导。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各工会工作委员会在市上“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仪式后,迅速制定措施,对本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情况梳理和清查。分别召开动员宣传大会或本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会,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和以会代训、现场观摩会、印发相关资料的形式,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签订工作计划和方案。全市建立了市县两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共有指导员106人,百日攻坚期间共印发指导宣传资料5000余册。并建立了市级工资协商指导员考核制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指导员给予适当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指导员予以解聘。

4、坚持月报制度,及时通报“百日攻坚”开展情况。

自“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并坚持工资集体协商月报、台帐及通报制度,通过市总网站和编印简报及时通报百日攻坚的进展情况、典型做法和协商经验,起到了科学指导和督促检查的作用。

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合力推进“百日攻坚”行动

1、工会排查梳理,三方联合落实

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根据市劳动关系三方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和“百日攻坚”行动中明确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任务,在去年底三方共同组织了三个调查组对市6个县市区共18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调研的基础上,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工会作为地方协调劳动关系和企业双方劳动关系主体的重要一方,对我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摸底和排查梳理,市总工会要求各企业工会要主动要约,组织工会干部或企业职工代表开展培训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平等协商能力。市级协调劳动关系另两方,积极对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签订程序的规范化指导,落实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最底工资制度,并突出强调了签订后的报审程序,促进了工资集体合同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市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为“纽带”,在政府、企业与职工之间构建了三方协调机制,为企业与员工加强平等协商提供了有效“平台”。

2、充分发挥指导员作用,采取分类签订方式

百日攻坚期间,全市各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及相关单位人员纷纷行动,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要求,深入到重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乡镇街道和社区,采取统一制作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工作资料、指导督办等方式,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严格落实主动要约、平等协商、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等三个主要工作环节,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为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

3、召开协商观摩会,推进工资协商的规范化。为推进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各环节的规范化,市商贸工会召开绵阳市财贸轻化纺烟草系统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观摩会以丰谷酒业公司召开2009职工代表大会为契机,对该公司通过集体协商,续签集体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等流程进行一一展示,以供各兄弟单位观摩学习。会上,丰谷酒业企业方和职工方代表现场进行了2009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对于工会搜集的职工代表提出的建议一一做出解释和答复,并针对职工提出的意见进行沟通,展示了企业对于职工的尊重,以及职工对企业的信任与支持。最终达成了09年对管理人员增资6%,一线职工增资8%的结果。

4、突出重点,狠抓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市总工会根据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32号)的要求,重点在小型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业园区和行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商工作,维护众多小型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市总工会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百日攻坚”的调研指导活动,调研组深入部分社区、乡镇街道和企业,结合集体合同签订、职代会建立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情况对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目前,江油市已签订涉及建筑、餐饮、食品加工等领域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16家,以社区为单位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23家,涪城区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31家。

三、“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

1、通过百日攻坚,一批大中型企业签订了工资协议。启动仪式后,市总工会首先以长虹、九洲等大型企业为突破口,督促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两公司迅速响应,工会积极要约,分别于20091162009225 与公司工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且协议内容详实、文本规范,协议流程正规、合法。这一举动,大大推动了市内其他建制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程,市直华丰公司、美丰公司、际华三五三六公司、仁智公司、水务公司、通力公司等一批大中型企业都于3月底前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

2、通过百日攻坚,推动企业建立了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在百日攻坚期间,由于对《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第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到位,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都能积极主动与工会协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协商过程中的民主程序,兼顾了企业与职工双方的利益,保障了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了职工的工资收入随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增长而同步提高。如: 江油六合汽轮机公司09年的工资增长幅度达到了15%;沃尔玛深国投百货公司绵阳分店、黄龙破碎输送设备制造公司等公司增资幅度为8%;南方建设公司的工资增幅为7%;兴事发集团工资增长幅度为3%;盐亭电力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远远高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尤其是江油市经过百日攻坚行动,经过平等协商,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幅达到了2%

3、通过百日攻坚,推进了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百日攻坚期间,市总工会把推进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推进区域性和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紧密地结合起来,有效维护了众多小型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市供销、粮食系统均签订了行业性工资协议,市建设系统建筑、房产、装饰、勘察设计等7个方面涉及二百多家企业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正在协商中,预计六月底正式签订。目前,全市共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138家。

四、“共同约定行动”的开展情况

根据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发出《同心协力、奋力爬坡、同舟共济、共度难关“共同约定行动”倡议书》,绵阳市总工会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及时动员企业和职工参加“共同约定行动”,在提振信心、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显现出良好成效。

1、制定相关文件,积极号召响应。继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发出《同心协力、奋力爬坡、同舟共济、共度难关“共同约定行动”倡议书》后,市总工会立即下发《关于开展倡议“共同约定行动”》的通知,号召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围绕“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就业,保稳定、促和谐”的总体目标,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倡议。并要求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模企业家所在单位必须参加“共同约定行动”。同时依托三方机制共同推动,与市工商联联合转发全总《关于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谋发展工作的通知》,并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共同约定行动”的意见》,市总工会及时联合劳动关系三方制发了贯彻实施意见。日前,已有194家企业参与了“共同约定行动”,签订了“共同约定行动”倡议书。

2、精心组织,加强分类指导。市总工会把“共同约定行动”作为今年工作重点,纳入对县总工会和开发园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和产业工会重点工作考评内容。明确“共同约定行动” 是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基础上一个特殊情况下的约定,重点指导企业工会既代表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意见,又要积极与企业协商沟通,不管约定什么都要充分协商,不能单方面决定,不能激化矛盾。要求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求做到职工收入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求突出稳定工作岗位,协商调整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对暂时停产的企业,要求采取培训、轮休、待岗等方式,妥善解决劳动力富余的问题,保障职工基本生活。

3、突出重点,力求双方共赢。市总工会从我市企业的实际出发,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头和示范作用,重点抓好非公企业的“共同约定行动”,把保岗位、保工资、实现“止滑提速、稳员增效”作为共同约定的重要内容,通过协商约定双方的责任,督促企业努力做到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工作岗位;不降薪、少降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引导职工关心企业,努力工作,与企业同舟共济,共谋发展。我市龙头企业长虹公司董事长赵勇带头在报纸上公开承诺:不降薪,不裁员。对我市其他企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头效应,九洲集团公司不仅没有裁员,还新招聘了工人和大学生597人。目前,长虹、九洲、华丰等大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职工就业岗位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4、结合“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共同约定”倡议

我市在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中,更加注重通过集体协商解决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强调在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促进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的建设,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企业劳资双方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已逐步提高,协商意识也逐步加强,协商程序逐渐规范和完善。

5、进行督查,促进“约定”兑现。共同约定签订之后,市总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4个调研督查组,对“约定”落实情况的督查。通过调研督查切实为企业服务,努力帮企业解难事,为职工办实事,积极解决企业和职工面临的具体问题,保证共同约定的兑现落实。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和“共同约定行动”,在凝聚企业与职工共谋发展合力、增强相互依存共识,促进企业稳定工作岗位、保证职工收入、提高职工素质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会以此为起点,继续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在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集中劳资三方力量依法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确保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目标的提前实现。

 

 

绵阳市总工会

                                               2009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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