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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在金融危机中实现“三赢”

日期:2009年4月24日   来源:四川省总工会

 

泸州市总工会

2009421日)

 

在全球金融危机给我国带来不利影响的严峻时刻,泸州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工会的部署,提高认识,自加压力,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金融危机中“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积极作用。下面,我就泸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简要汇报如下。

一、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百日攻坚”中突出“三保”

去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很多企业出现经营困难,部分企业停产关闭,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增强认识,把工资集体协商当作工会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力争“百日攻坚”出成效。

(一)抓好“百日攻坚”就是“保民生”。劳动岗位、劳动报酬是职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一些企业借“危机”之名,行裁员之实,或者借机恶意欠薪、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去年12月,我市的某企业就向市总工会提出了要求,要一次性裁员80人,被我们据理说服。针对这些情况,大力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职工岗位保障、工资正常增长、支付机制,使工资集体协商成为职工群众的“保护伞”,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抓好“百日攻坚”就是“保稳定”。 在现阶段,劳资矛盾主要体现在利益分配中,如不加以重视,就容易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去年年底,我市的一家企业因为没有答复职工的增资要求,导致部分职工在厂房周围、公路旁边拉上了许多言辞激烈的横幅,劳资关系一度紧张。经过我们协调后,事态得以平息,没有进一步恶化。由此可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起客观、公正反映职工劳动成果的工资增长保障机制,使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劳资矛盾的“防火墙”,是工会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三)抓好“百日攻坚”就是 “保增长”。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必须正确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的关系。我市泸县金鑫动力公司在去年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经过工资集体协商,没有裁减一名员工。工人们在保住岗位的同时,主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今年一季度,该公司又出现了产销两旺的红火势头。由此可见,稳定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是实现共建共享的有效途径。让工资集体协商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是工会组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

二、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百日攻坚”中注重“三化”

我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生产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都普遍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针对这些“硬骨头”攻坚,加上经济增长放缓的不利影响,“百日攻坚”行动在我们看来可谓是真正的攻坚破难。为此,我们精心组织,举全会之力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

(一)组织细化,确保全方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一是注重沟通协调,力求多方合作。省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印发后,一方面我们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在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的联席会议上,通过了“金融危机下,进一步支持工会开展工作”的议题;另一方面,我们与市劳动局、市企业联合会三家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安排部署。随后又下发了《泸州市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在“百日攻坚”过程中,我们劳动关系三方先后召开了4次联席会议,针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分头实施,齐头并进。

二是注重健全机构,力求全面推进。为保障“百日攻坚”行动的顺利推进,泸州市专门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督导组、指导组、信息组和宣传组四个工作组。督导组负责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的督导工作,检查工作的落实和进度情况。整个“百日攻坚”行动期间,督导组分别下区县、企业检查督促工作15次,有效促进了区县和企业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负责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工作, “百日攻坚”期间,仅市本级指导组的指导员就先后下基层指导85人次,解决基层在工资集体协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信息组负责收集“百日攻坚”中的先进经验、工作典型,发挥好鼓励、引导、监督作用,“百日攻坚”期间,共编发《行动简报》11期;宣传组负责为攻坚工作的开展营造声势和氛围,“百日攻坚”期间共在主流媒体播发稿件16篇次。四个组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推进。

三是注重队伍建设,力求协商水平。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离不开一支强有力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我们特别注重发挥指导员队伍作用,在原有省、市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队伍的基础上,又聘请了15名熟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市级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中来。各区县也根据实际情况,充实了指导员队伍。我市泸县狠抓指导员队伍网络建设,县、乡(镇)、村三级和行业共聘请了182名指导员,将工作延伸到村工会一级,切实加强协商指导力度。据统计,“百日攻坚”期间,全市各级工会共聘请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352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指导员网络。此外,我们在“百日攻坚”期间,共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指导员337人次,进一步提高指导员参与协商的水平。

(二)责任强化,确保深层次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一是责任包干。根据泸州的实际情况,我们在推进“百日攻坚”行动过程中,市属企业分为五个片区,每个片区确定两名工作经验丰富的指导员为联络员,分别负责企业的协商工作。市总对各个片区实行联络员划片包干,将该片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头,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联络员的工作主动性。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联络员逐一走访联系企业进行协商指导,在协商困难的企业,还亲自参与和企业行政的协商。市总每半月召开一次片区联络员会议,了解通报各片区的工作进度,做到相互学习,共同促进,形成各片区相互赶超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奖惩。我们专门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考核激励细则,同时拿出专项工作经费,将工资协商指导员和联络员的任务完成情况与奖惩挂钩。根据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健全完善企业分配机制的试行意见》,凡符合条件而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不得参与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在今年的市级劳模评选中,我们就否决了一名企业负责人的候选资格。市总工会也将在2009年年终考核时对未完成任务的区县、产业和未开展协商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实事求是。我们在推进“百日攻坚”行动过程中,常有企业经营者说:“我们饭都吃不起了,还谈什么涨工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向企业宣传工资集体协商时,着重解释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质、内涵,逐步打消了他们的抵触情绪。在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我们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切合实际的协商,不搞“一刀切”,确保协商出来的东西能兑现。我们将企业分成生产经营正常、生产经营困难等几种情况,有所侧重地分类开展工作。对一些小企业,我们则通过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以线带面,努力做到应签尽签。

(三)创新深化,确保多角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我们在按照省总工会的规定动作开展“百日攻坚”的同时,还不断创新协商的内涵和外延,发挥内力,寻求外力,从不同的角度寻找切入点,将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创新组织形式。我市纳溪区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将乡镇分管联系工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全部纳入“百日攻坚”行动领导组,强化了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创新督促形式。我市古蔺县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力度,劳动部门在进行企业劳动年检时,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必检内容,促使企业按规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三是创新推进模式。我市江阳区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工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为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督导组,并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总工会会同区劳动局等单位,将全区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截至3月底,江阳区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两个百分百,即: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100%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已建会非公企业100%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四是创新扶助机制。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生产经营的确非常困难。我们认为,只有企业发展了,职工的切身利益才有根本保障。在政府的支持下,我们代政府起草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与市国资委、财政局、劳动局等部门合作,对生产经营确实困难的企业,经市总工会认定没有裁员行为后,相关部门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困难企业实行部分费用的缓、减、免,鼓励企业在困难时期不裁员。目前,已认定8家企业为首批困难企业,共提供扶助资金62万元。这种方式对企业是一个很大的触动,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困难企业的开展。

三、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百日攻坚”中实现“三赢”

我们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截止今年3月底,我市签订了工资协议的企业达1651家,覆盖职工10.4万人,其中国有及其控股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2家,签订率达到69%;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534家,签订率达到62%,;通过区域(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覆盖企业513家,覆盖职工1.9万人。在全市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提前完成了省总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同时推动职工、企业、社会“三赢”局面的逐步形成。

(一)职工群众赢得了工作岗位和工资增长机制。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效地保障了职工的工作岗位。统计表明,在我市大量农民工返乡的情况下,泸州本地企业并未出现大的辞工潮。如我市纳溪银鸽纸业,此次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大,通过集体协商,对职工实行轮休制,给轮休的职工发放基本工资,没有裁减一名员工,同时充分利用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培训职工;集体协商还进一步完善了工资增长、支付行为,确保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我市物资产业集团是国企改制的私营企业,他们在金融危机中不但没有裁员、降薪,还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内部分配和支付机制,将每年总利润的40%中的40%作为非股东职工的增资部分,确保公司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二)企业赢得了推动生产经营发展的内在动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的收入不仅得到明显改善,企业竞争力也得到大大提升。职工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得到实惠,认识到只有企业效益增长,职工收入才能增加,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激发了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我市的经济状况在经历长达半年的振荡下行后开始止跌回升,工业经济继续呈现回暖趋势。今年一季度,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77.9亿元,同比增长27.2%,增速列全省第3位。集体、私营企业也保持较快增长,集体企业同比增长50.8%,私营企业同比增长35.8%

(三)社会赢得了安定团结的和谐氛围。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增强了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也健全了政府的维权机制,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市企业职工关于工资问题来信来访共344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11%,这些问题基本上都得到了妥善解决,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为工资问题引起的恶性群体性事件。

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如果没有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签订的工资协议也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起不到任何作用。我们觉得,应当由政府制定有强制性的政策文件,要求企业自觉签订、兑现工资集体协议,同时还应加大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使工资协商制度得到不断规范和完善,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

我市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省总的工作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的先进经验,努力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再上新台阶,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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